粤电力A: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广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二)各司其职,协调合作。公司财务部、审计部、董 1 事会事务部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落实各项防范化 解风险的措施,相互协调,共同防范和化解风险。 (三)收集信息,重在防范。财务部应加强对风险的监 测,督促财务公司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并定时提供 相关信息。制度先行,防范资金风险。 (四)及早预警,及时处理。关注财务公司经营情况, 加强风险监测。定期测试财务公司资金流动性,并从广东能 源集团、集团成员单位或监管部门及时了解信息,做到信息 监控到位,风险防范有效。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 提交联合预警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防止风险扩散和蔓延。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广东 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的 风险处置预案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广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财务公司")存贷款业务的资金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特制定本风险处置预案。 第一章 风险处置组织机构职责及处置原则 第一条 公司成立存贷款风险处置领导小组,由公司董 事长任组长,为领导小组风险处置第一责任人,由公司总经 理、分管财务副总经理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包括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