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电力A: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广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风险处置组织 - 公司成立存贷款风险处置领导小组,董事长任组长[2] 风险评估披露 - 首次存放资金于财务公司前,应出具风险评估报告并披露[5] - 与财务公司业务往来期间,每半年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并披露[6] 处置程序启动 - 财务公司对单一股东贷款超标或亏损超比例,领导小组启动处置程序[8][9] 风险处置措施 - 启动预案后,敦促财务公司说明情况并制定方案[9] - 与财务公司召开联席会议要求自救[10] 后续监督调整 - 风险化解后加强监督,调整存款比例[12] - 若影响因素不能消除则撤出全部存款[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