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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高新: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
000661长春高新(000661)2024-11-15 20:35

回购计划 - 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3亿元、不超过5亿元[3][11] - 按5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约312.50万股,占总股本0.78%[3][12] - 按3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约187.50万股,占总股本0.47%[3][12]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60元/股[3][10][11] - 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3][14] - 回购股份用于公司及子公司核心团队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3][7][11] - 回购股份方式为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10] 资金与股份情况 - 公司已取得平安银行长春分行3.5亿元、期限1年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支持[13]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310.7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29.77亿元,流动资产168.37亿元,货币资金64.55亿元[18] - 假设回购资金上限5亿元全使用,约占公司总资产1.6091%,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2.1761%[18] - 回购资金总额上限5亿元、回购价160元/股时,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增至7311018股(占比1.8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减至394979971股(占比98.18%)[16] - 回购资金总额下限3亿元、回购价160元/股时,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增至6061018股(占比1.5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减至396229971股(占比98.49%)[16] 人员动态 - 董事长姜云涛在2024年8月16日买入40400股、9月26日买入48400股[19] - 董事、副总经理李秀峰在2024年8月16日买入30000股、9月26日买入30400股[19] - 董事、副总经理王志刚在2024年8月16日买入30000股、9月26日买入31500股[19] 其他 - 截至公告披露日,相关人员在回购期间或未来六个月无明确减持计划[4] -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8] -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36个月内未使用完则注销[23] - 2024年11月14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24] - 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自审议通过方案日起至事项办理完毕止[24][25] - 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回购方案可能无法或部分实施[26] - 发生重大事项、董事会决定终止或不符合回购条件,回购方案可能无法实施[26] - 公司经营、财务等情况变化,回购方案可能需变更或终止[26] - 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通过审议、激励对象放弃认购,已回购股份可能无法全部授出[26] - 回购专户股份持有期限届满未过户,已回购未授出股份可能被注销[26] - 出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信息并说明应对措施[26]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为备查文件[27]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11月16日[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