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新(000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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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高新(000661) -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6-07-22 20:45
会议基本信息 - 会议时间为2026年8月19日,14:30现场会议开始[2] - 会议召集人为董事会,召开方式为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结合[2] - 现场会议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海容广场B座27层报告厅[3] 投票信息 - 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8月11日[2]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12] - 互联网系统投票时间为9:15 - 15:00[13] - 普通股投票代码为"360661",投票简称为"高新投票"[11] 审议与登记 - 审议事项含《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4项议案[4][5] - 登记时间为2026年8月12 - 14日、17 - 18日9:00 - 16:00[7] - 现场登记地点在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海容广场B座27层董事会办公室[7]
长春高新(000661)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07-22 20:45
会议信息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7月22日11时召开,9名董事参与表决[3] 议案表决 - 多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表决全票通过,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5][6] 股东会安排 -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定于2026年8月19日召开[10]
长春高新(000661) -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6-07-22 20:31
激励计划股份情况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531.5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30%[8] - 首次授予497.50万股,占拟授予总额93.60%,占公司股本总额1.22%[8] - 预留授予34.00万股,占拟授予总额6.40%,占公司股本总额0.08%[8] 激励计划人员与价格 - 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256人,含6名外籍、1名中国香港籍、1名中国台湾籍员工[9][31]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8.08元/股[10] 激励计划时间安排 - 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11] - 经股东会通过后,60日内授予权益并完成相关程序[14] 公司股权与业绩 - 持有金赛药业99.50%的股权[20] - 2025年金赛药业营业收入98.19亿元,占长春高新营收比重约81.30%[23] 股份回购情况 - 2023年10月27日累计回购股份134.2万股,占当时总股本0.33%[34] - 2024年1月24日累计回购股份98.66万股,占当时总股本0.24%[34] - 2024年11月14日累计回购股份389.4517万股,占当时总股本0.95%[34] 激励计划考核指标 - 2026年金赛药业营收目标值98亿元,净资产收益率目标值7%,资产负债率目标值25%[61] - 2027年金赛药业营收目标值128亿元,触发值115亿元,净资产收益率目标值14%,资产负债率目标值25%[61] - 2028年金赛药业营收目标值161亿元,触发值145亿元,净资产收益率目标值20%,资产负债率目标值25%[61] 激励计划费用 - 假设授予日在2026年8月底,拟首次授予497.50万股应确认总成本约19,581.60万元[85] - 2026年首次授予股份支付费用为2,447.70万元[85] - 2027年首次授予股份支付费用为7,343.10万元[85] - 2028年首次授予股份支付费用为6,037.66万元[85] - 2029年首次授予股份支付费用为2,774.06万元[85] - 2030年首次授予股份支付费用为979.08万元[85]
长春高新(000661) -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6-07-22 20:31
股权激励计划规模 - 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0%[1]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1]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未超本次拟授予权益数量20%[2] 股权激励计划期限 - 有效期从首次授予权益日起未超10年[2] 绩效考核指标 - 包括公司业绩指标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指标[3] 对照公司选取 - 以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指标作对照依据时,选取不少于3家对照公司[3] 财务报告要求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 利润分配情况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1] 激励对象限制 - 未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1]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 授予日与首次解除解限日间隔不少于12个月[4] - 每期解除限售时限不少于12个月[4] - 各期解除限售比例未超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50%[4] 其他情况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计划有利于公司发展,无明显损害股东利益情况[4] - 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审核符合规定[4] - 董事会、股东会审议草案时关联表决情况不适用[4] - 公司不存在重大无先例事项[4] - 公司保证填写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合法[5] 文件时间 - 2026年7月22日[6]
长春高新(00066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6-07-22 20:31
激励计划主体 - 公司具备实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2][3] - 激励对象为金赛药业骨干,不包括特定人员[4] -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4] 流程安排 - 股东会前公示激励对象,公示期不少于10天[5] - 股东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5] 合规与实施 - 激励计划符合法规,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5][6] - 相关议案需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6] 其他要点 -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6] - 实施激励可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发展[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实施激励计划[6]
长春高新(000661) -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6-07-22 20:31
激励计划股份情况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531.5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30%[8][35] - 首次授予497.50万股,占拟授予总额93.60%,占公司股本总额1.22%[8][35] - 预留授予34.00万股,占拟授予总额6.40%,占公司股本总额0.08%[8][36] 激励对象情况 - 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256人[9][31] - 激励对象含6名外籍、1名中国香港籍及1名中国台湾籍员工[31] - 激励对象不包括长春高新董事、高管等特定人员[29][31] 激励计划价格与期限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8.08元/股[10][47] - 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11][39] 业绩目标 - 2026年金赛药业营收目标98亿元,净资产收益率目标7%,资产负债率目标25%[61] - 2027年金赛药业营收目标128亿元,触发值115亿元,净资产收益率目标14%,资产负债率目标25%[61] - 2028年金赛药业营收目标161亿元,触发值145亿元,净资产收益率目标20%,资产负债率目标25%[61] 股份回购情况 - 2023年10月27日累计回购股份134.2万股,占当时总股本0.33%[34] - 2024年1月24日累计回购股份98.66万股,占当时总股本0.24%[34] - 2024年11月14日累计回购股份389.4517万股,占当时总股本0.95%[34] 费用情况 - 每股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公允价值为39.36元[84] - 假设授予日在2026年8月底,拟首次授予497.50万股应确认总成本约19,581.60万元[85] - 2026 - 2030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分别为2,447.70万元、7,343.10万元、6,037.66万元、2,774.06万元、979.08万元[85] 管理与审批 - 股东会负责审议批准激励计划实施、变更和终止,需特别决议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6][104][116] - 董事会是执行管理机构[2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监督机构[26] 其他规定 - 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6 - 2028年,分年度考核并解除限售[61] -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合格解除限售比例100%,不合格0%[65][66] - 若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需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调整[71][72][73][74]
长春高新(000661)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026-07-22 20:31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金赛药业核心管理、技术和业务骨干[6] - 激励对象不超过256人,含6名外籍、1名中国香港籍和1名中国台湾籍员工[22]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531.5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30%,首次授予497.50万股占93.60%,预留授予34.00万股占6.40%[26]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30] - 授予价格为每股38.08元[38] 业绩目标 - 2026 - 2028年营业收入目标值分别为98亿元、128亿元、161亿元,2027 - 2028年触发值分别为115亿元、145亿元[46] - 2026 - 2028年净资产收益率目标值分别为7%、14%、20%,资产负债率目标值均为25%[46] 授予与解除限售 - 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公司需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且授予条件成就之日起60日内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登记、公告,预留部分须在12个月内且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6][31] -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批次解除限售,限售期分别为24个月、36个月、48个月[33] - 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三个解除限售期的比例均为40%、30%、30%[34][35] 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 - 授予条件要求外部董事占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最近12个月内激励对象未被相关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1][42][43] - 解除限售条件同授予条件,激励对象个人考核分年度进行,2026 - 2028年绩效评价结果分合格与不合格,对应解除限售比例为100%和0%[42][43][44][49][50] 其他要点 -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64万股,原内部职工股占用额度上市536万股,共占用额度1900万股[12] - 公司注册资本为40793.7529万元[13] - 激励计划需国资局审核批准、股东会审议通过,且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相关工作[62] - 激励计划目的是推动公司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增强整体竞争力[70]
长春高新(000661) -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6-07-22 20:31
激励计划考核时间 - 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6 - 2028年共3个会计年度[10] 金赛药业业绩目标 - 2026年营收目标98亿,净资产收益率7%,资产负债率25%[10] - 2027年营收目标128亿,触发值115亿,净资产收益率14%,资产负债率25%[11] - 2028年营收目标161亿,触发值145亿,净资产收益率20%,资产负债率25%[11] 解除限售规则 - 公司层面按业绩完成情况分档确定解除限售比例[11] - 个人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确定解除限售比例[15][16] - 个人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与公司和个人解除比例有关[16] 其他规定 - 激励对象不含特定大股东及其关联人[6] - 计算净资产收益率有研发费用和分红比例规定[11] - 对标企业为申万行业特定分类上市公司[13] - 每年考核一次,结果通知、申诉复核有时间要求[20][2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保存记录至少五年[29] - 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生效后实施[31]
长春高新(000661) -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2026-07-22 20:31
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 激励计划以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为标的,针对长春金赛药业核心骨干实施[3] 流程安排 - 董事会审议通过草案2个交易日内公告内容[6] - 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名单,不少于10天[6] - 股东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7] - 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7] - 审议通过后董事会60日内授出权益并完成登记、公告[7] 变更与终止 - 股东会审议前变更需董事会审议通过[14] - 审议后变更由股东会决定,不得提前解除限售[14] - 股东会审议前终止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后由股东会决定[16][17][18] 特殊情况处理 - 特定情形激励计划终止,已获授未解除限售股票按孰低值回购注销[20] - 未按规定程序聘请事务所等,终止计划,一年内不得授新权益[22] - 控制权变更等,激励计划按规定继续执行[22] 激励对象处理 - 未有效履职,终止授新权益,追回收益并追责[26] - 退休,解除限售比例按任职及考核确定,剩余按规定回购注销[27] - 客观原因离职,达条件部分半年内可解限[29] - 合同到期不续约或主动辞职,未解除限售按孰低值回购注销[30] - 公司主观原因被动离职且无过错,未解除限售按规定回购注销[30] 其他 - 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5] - 限售期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36] - 授予日确认股本、资本公积和负债[36] - 限售期将职工服务计入成本费用[36] - 解除限售日达条件可解限,否则按规定处理[36] - 每股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市场价 - 授予价[37] - 按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公允价值,确认股份支付费用[37] - 激励成本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37] - 公司代扣代缴激励对象税费[37] - 办法由董事会制订、解释及修订[39] - 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且计划生效后实施[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