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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高新:回购报告书
000661长春高新(000661)2024-11-20 18:38

回购计划 - 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3亿元、不超过5亿元[3][12] - 回购价格不超过160元/股[3][11][12] - 按5亿元测算,预计回购312.50万股,约占总股本0.78%[3][12] - 按3亿元测算,预计回购187.50万股,约占总股本0.47%[3][12] - 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3][12] - 回购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3][14] - 回购股份用于公司及子公司核心团队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3][9][12] - 回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3][13] 会议与授权 - 2024年11月1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议案[4][8] - 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自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至事项办理完毕止[23][24] 股份变动 - 回购资金总额上限5亿元、回购价160元/股时,回购股份约312.5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增至7311018股(比例1.8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减至394979971股(比例98.18%)[16] - 回购资金总额下限3亿元、回购价160元/股时,回购股份约187.5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增至6061018股(比例1.5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减至396229971股(比例98.49%)[16] 财务数据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310.7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29.77亿元,流动资产168.37亿元,货币资金64.55亿元[18] - 假设回购资金上限5亿元全部使用,约占公司总资产的1.6091%,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1761%[18] 人员持股 - 2024年8月16日和9月26日,董事长姜云涛分别买入40400股和48400股[20] - 2024年8月16日和9月26日,董事、副总经理李秀峰分别买入30000股和30400股[20] 后续安排 - 本次回购股份若36个月内未使用完毕则注销[22] -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27] - 公司将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27] - 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将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27] - 每月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及时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27] - 公司在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回购实施期限过半仍未实施回购的,董事会将公告原因和后续安排[27] - 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公司将停止回购并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27] 风险提示 - 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方案无法或部分实施的风险[25] - 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因重大事项、董事会决定终止、不符合回购条件等无法实施的风险[25] - 存在因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通过审议、激励对象放弃认购,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25] - 存在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持有期限届满未能过户,进而被注销的风险[25] 增减持计划 - 公司董事、监事等相关人员在回购期间无明确增减持计划,持股5%以上股东未来三、六个月无明确减持计划[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