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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逸石化: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公告
000703恒逸石化(000703)2024-12-23 20:48

关联交易金额 - 2025年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预计交易金额23.15亿元,截至2024年11月30日已发生23.0537652亿元[7] - 2025年向关联人采购燃料、动力和商品预计交易金额12.188亿元,截至2024年11月30日已发生10.0353398亿元[7] - 2025年向关联人采购劳务预计交易金额2500万元,截至2024年11月30日已发生2176.58万元[7] - 2025年向关联人销售商品、产品预计交易金额9.787亿元,截至2024年11月30日已发生6.3536733亿元[7] - 2025年向关联人提供劳务预计交易金额31050万元,截至2024年11月30日已发生23922.2万元[8] - 2025年接受金融服务预计交易金额50000万元,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在浙商银行存款余额为22.44万元,期末已贴现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0万元[8] 2024年关联交易差异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已发生金额与2024年预计金额差异 - 20.51%[10] - 向关联人采购燃料、动力、商品已发生金额与2024年预计金额差异 - 10.86%[10] - 向关联人采购劳务已发生金额与2024年预计金额差异 - 56.23%[10]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已发生金额与2024年预计金额差异 - 24.63%[11]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已发生金额与2024年预计金额差异 - 20.09%[11] - 接受金融服务存款余额与2024年预计金额差异大[11] 子公司业绩 - 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为1,646,224.13万元,较2023年末增长12.97%[16] - 浙江逸盛新材料有限公司2024年1 - 9月营业收入为2,507,359.94万元,较2023年度增长39.33%[19] - 香港逸天有限公司2024年9月30日净资产为173,239.30万元,较2023年末下降24.41%[22] - 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1 - 9月营业收入为602,699.84万元,较2023年度下降19.28%[26] - 杭州逸宸化纤有限公司2024年1 - 9月净利润为4,014.80万元,较2023年度增长74.53%[27][29] - 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2024年1 - 9月营业利润为 - 25,000.17万元,亏损扩大[16] - 浙江逸盛新材料有限公司2024年9月30日总负债为1,408,458.80万元,较2023年末增长39.40%[19] - 香港逸天有限公司2024年1 - 9月营业利润为 - 56,105.83万元,亏损有所收窄[22] - 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为4,698.00万美元,较2023年末下降71.65%[25] - 浙江恒逸锦纶有限公司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164,524.57万元,较2023年末增长9.77%[31] - 绍兴柯桥恒鸣化纤有限公司2024年1 - 9月营业收入2,116,554.64万元,较2023年度增长50.26%[33] - 杭州逸暻化纤有限公司2024年9月30日总负债162,580.59万元,较2023年末下降33.03%[35] - 海宁恒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1 - 9月营业利润9,469.21万元,较2023年度下降23.60%[38] - 浙江恒逸锦纶有限公司2024年1 - 9月净利润5,989.53万元,较2023年度增长181.86%[32] - 绍兴柯桥恒鸣化纤有限公司2024年9月30日净资产102,489.16万元,较2023年末下降11.80%[33] - 杭州逸暻化纤有限公司2024年1 - 9月营业收入301,878.48万元,较2023年度下降35.61%[35] - 海宁恒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72,432.76万元,较2023年末增长6.60%[38] 2025年关联交易计划 - 2025年向逸盛大化采购PTA金额不超过4.5亿元,向海南逸盛采购不超过12亿元,向逸盛新材料采购不超过120亿元[49] - 2025年拟向香港逸天采购原油金额不超过95亿元[49] - 2025年向恒逸己内酰胺采购辅助材料销售金额不超过7500万元[50] - 2025年向恒逸己内酰胺采购动力及能源品销售金额不超过5亿元[50] - 2025年向杭州逸宸采购锦纶切片金额不超过3.5亿元,向恒逸锦纶采购不超过2亿元[51] - 2025年向绍兴恒鸣采购聚酯产品金额不超过110亿元,包装物采购金额不超过3800万元[52] - 2025年向杭州逸暻采购设备金额不超过2500万元[52] - 2025年向青峙码头采购货物装卸服务金额不超过2500万元[53] - 2025年向海南逸盛、逸盛大化、逸盛新材料销售PX金额均不超过22亿元[54] - 2025年向恒逸己内酰胺、绍兴恒鸣、恒骐环保、青峙码头销售动力及能源品金额分别不超过12亿元、4亿元、3300万元、1200万元[56] - 2025年向恒逸己内酰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金额不超过600万元,向逸盛新材料不超过8000万元,向恒逸锦纶不超过1200万元,向绍兴恒鸣不超过13000万元,向杭州逸宸不超过2500万元[58] - 2025年向恒逸己内酰胺提供工程服务金额不超过3600万元,向绍兴恒鸣不超过650万元[59] - 2025年向绍兴恒鸣提供商标许可使用服务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60] - 公司及子公司接受浙商银行金融服务金额不超过5亿元[60] 其他 - 2025年公司拟与关联方签订多类协议并接受浙商银行金融服务[3] -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获董事会审议通过[4] - 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及金额的授权期限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相应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8] - 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放弃投票权,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4] - 金融产品芳烃等纸货交易预计金额72000万美元,已发生金额为0[12] -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低于预计金额[12] - 独立董事认为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原则,未损害股东利益[12] - 关联交易有利于巩固产业链一体化优势,深化战略布局,服务日常生产经营[63] - 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正面影响[66] - 独立董事认为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发展,符合股东利益[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