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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逸石化: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9-04 00:18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 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9日在指定媒体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2]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现场会议于2025年9月3日14:30在杭州市萧山区恒逸·南岸明珠公司会议室召开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于同日9:15-15:00进行 [3][5] - 实际召开时间地点与公告完全一致 审议议案与通知披露内容一致 [5] 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 现场会议无股东出席 经核查现场股东及代理人仅1人 代表持股1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 [6][7] - 参与投票股东总数166名 代表股份2,115,733,302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4.11%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由深圳证券信息网络有限公司验证 [7] -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7] 表决程序与结果 - 表决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按公司章程规定程序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 股东对表决结果无异议 [7] - 议案一同意股数2,099,782,355股 反对15,726,747股 弃权224,200股 同意比例99.2461% [8] - 议案二同意股数2,099,831,155股 反对15,896,847股 弃权5,300股 同意比例99.2484% [8] - 议案三同意股数2,114,908,698股 反对815,395股 弃权9,209股 同意比例99.9610% [8] - 涉及关联交易议案中 关联股东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 非关联股东同意比例99.6860% [11] - 所有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表决程序符合《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11][13] 法律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3] -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13]
恒逸石化: 恒逸石化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4 00:18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会议于2025年9月3日通过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网络投票时段为9:15-9:25、9:30-11:30、13:00-15:00 互联网投票时段为9:15-15:00 [1] - 现场会议地点位于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260号恒逸·南岸明珠公司会议室 会议由董事长邱奕博主持 [1] - 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66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115,733,202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1% [2] - 其中现场出席股东1人 代表股份100股(占比0.00%) 网络投票股东165人 代表股份2,115,733,202股 [2] - 中小投资者(持股低于5%)163人 代表股份304,464,267股 占比9.23% [2] 议案审议表决结果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住所、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股数2,099,782,355股(占比99.2461%) 反对15,726,747股(0.7433%) 弃权224,200股(0.0106%) [3] - 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88,513,320股 反对15,726,747股 弃权224,200股 [3] - 《关于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股数2,099,831,155股(99.2484%) 反对15,896,847股(0.7514%) 弃权5,300股(0.0002%) [4] - 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88,562,120股 反对15,896,847股 弃权5,300股(0.0017%) [4] - 《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获得通过 因关联方回避表决 同意股数263,266,815股(99.6860%) 反对823,995股(0.3120%) 弃权5,357股(0.0020%) [14] - 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63,266,815股 反对823,995股 弃权5,357股(0.0020%) [15] 议案通过标准 - 变更公司章程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 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3] - 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 均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 [6][7][8][9][10][11][12][13][14] 法律意见 - 律师认为会议召集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16]
恒逸石化: 关于选举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4 00:18
公司治理变动 - 恒逸石化于2025年9月3日召开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罗丹为第十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任期自选举通过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止 [1] - 罗丹担任职工代表董事后不再担任非职工代表董事 董事会成员总数保持不变 董事会中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人数未超过董事总数二分之一 [1] 新任董事背景 - 罗丹为女性 1983年9月出生 中国国籍 拥有浙江农林大学本科学历及武汉理工大学硕士学历 [3] - 曾任公司综合管理中心综合部经理 现任投资管理部总经理 未持有公司股份 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管无关联关系 [3] - 符合《公司法》任职资格 无市场禁入记录 未受监管处罚 非失信被执行人 [3]
恒逸石化: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9-04 00:1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中文名称为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HENGYI PETROCHEMICAL CO,LTD [2] - 公司注册地址位于钦州市钦州港临海大道68号 邮政编码536000 [2]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02,618,009元 [2]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2] 公司设立与上市 - 公司于1990年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 [1] - 1990年2月26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800万股 其中发起人法人股1200万股 社会公众股3600万股 [1] - 公司社会公众股3600万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1] 股份结构与管理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3,602,618,009股 全部为普通股 无其他类别股 [5]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4] -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股份作为质权的标的 [8]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 表决权 监督权 股份转让 查阅公司文件等权利 [1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 [12] - 股东需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 [15] 股东会机制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19]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20] - 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普通决议需过半数表决权通过 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32] 董事会构成与职责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3人 职工代表董事1人 [45]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 执行决议 决定经营计划 制订利润分配方案等职权 [46]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 副董事长1人 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49] 独立董事制度 -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 不得与公司存在特定关联关系 [52] - 独立董事具有聘请中介机构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特别职权 [54] -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 审议关联交易等事项 [55] 审计委员会职能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5名 其中独立董事3名 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55]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 监督审计工作 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 [55]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决议需经审计委员会成员过半数通过 [56] 公司经营范围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化工产品生产 石油制品制造 合成材料制造 货物进出口等 [3][4] - 经营宗旨以效益为中心 以市场为导向 实现股东权益和公司价值最大化 [3][4] 公司章程效力 -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具有法律约束力 规范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3] -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党组织并开展党的活动 [3]
恒逸石化: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9-03 21:42
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 恒逸石化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9月3日召开 [2]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住所、经营范围并修订的议案》等多项议案 [2] 公司重大事项变更 - 股东大会批准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2] - 股东大会批准变更公司住所 [2] - 股东大会批准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2]
恒逸石化:关于选举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9-03 21:12
公司治理变动 - 恒逸石化于2025年9月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 [2] - 会议表决选举罗丹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2] - 罗丹女士任期自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
恒逸石化(000703) -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9-03 19:16
(已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章程 (2025年9月修订) 2025年9月 | | | | | |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公司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桂体改[1990]3号"文件批复同 意,以募集方式设立;公司现时在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行政审批局注册登 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50019822966X4。 第三条 1990年2月26日,经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批准(桂银复字 [1990]第27号文),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800万股,其中发起人法 人股1200万股,社会公众股3600万股。 1997年3月2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批 准,公司发行的社会公众股(3600万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挂 牌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ENGYI PETROCHEMICAL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钦州市钦州港临海大道68号 邮政编码:536000 恒逸石化公 ...
恒逸石化(000703) - 关于选举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2025-09-03 19:15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5-094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 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 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 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3 日 1 附件 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罗丹,女,1983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浙江农林大学本科、武汉理工大学硕 士。曾任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中心综合部经理,现任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 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3日召开了公司2 ...
恒逸石化(000703)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2025-09-03 19:15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310007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法律意见书 致: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恒逸石化" 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贵公司 2025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 有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 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 本法律意见书随恒逸石化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 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 ...
恒逸石化(000703) - 恒逸石化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9-03 19:15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5-093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新增、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3 日采用现场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9 月 3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6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115,733,3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11%。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0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165 人,代表有表决权 股份 2,115,733,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