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洋丰: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2024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最大程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避免本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本公司资金,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文件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方之间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除本条规定外,本制度所称的公司均指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所界 定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关联方通过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是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