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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洋丰: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000902新洋丰(000902)2024-12-30 21:28

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4年12月修订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1] 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3] 对外担保 -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须经出席董事会的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决议[7] 报告与审批 - 公司董事等获悉关联方占用资金等情形应及时报告[10] - 公司与关联方办理支付需经财务负责人审核、总裁审批[10] 审计与追责 - 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审计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12] - 聘请注册会计师审计年度财报时对占用资金情况出具专项说明[12] - 发生关联方侵占资产等情形,公司应要求赔偿,拒不纠正可举报追责[14] - 公司人员协助侵占财产将视情节处分,构成犯罪提交司法机关[15] 制度实施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