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洋丰:关于公司拟与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磷系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合作协议的公告
市场扩张和投资 - 公司拟与宜昌相关方签合作协议,总投资约96亿分两期建设[7] - 一期投资约52亿,固定资产投资约40亿,用地约730亩[7] - 一期建设150万吨/年选矿、80万吨/年硫酸等装置[7] - 二期计划投资约44亿,固定资产投资38亿,用地约570亩[8] - 二期建设150万吨/年选矿等装置及60万吨/年作物专用肥[8] - 2022年1月子公司拟在宜都建设年产10万吨磷酸铁等项目[18] - 2024年4月子公司变更项目为建设年产20万吨磷酸精制生产线[18] - 2022年1月公司与格林美拟联合投资,牵头建设不小于年15万吨磷酸铁材料[19][20] - 2022年5月公司拟在东宝区投资12亿建设磷矿伴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20] 合作权益与责任 - 项目征地拆迁等资金及税收收入双方按50%比例承担和分享[9] - 化工项目合资公司中公司持股80%,甲乙平台公司各持股10%[9] - 矿业合资公司中公司持股60%,甲平台公司持股25%、乙平台公司持股15%[10] 项目时间与违约 - 公司需在化工项目合资公司获开工许可起1个月内开工,18个月内全面建成投产[10] - 若乙方致一期化工项目超6个月未落实用地,三方协商宽限期[10] - 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乙方按规定处理[11] - 违约方需按被转让权利实际承担价格的20%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12] 其他 -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合作协议议案[17] - 本项目合作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相关人员持股无变动[21] - 截至公告披露日,未收到相关人员股份减持计划[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