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蛇口: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独立董事会议制度 - 2024年12月30日经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 - 不定期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全体一致同意可不受限[3]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3] - 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3]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时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4]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有举手表决、记名投票表决等方式[4] - 特定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4]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会议过半数同意[5] - 会议记录至少保存十年[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订亦同[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