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源电力:关于补缴税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结合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南明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南税 二分通﹝2024﹞1329 号、南税二分通﹝2024﹞2518 号)要求,经自查,贵州黔 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需补缴 2015 年度—2017 年度享受的 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税款 15,508,396.37 元,滞纳金 22,078,541.48 元, 合计 37,586,937.85 元。 证券代码:002039 证券简称:黔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4-05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款项已缴纳完毕,主管税务部门未对该事项给予处 罚。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缴税款的公告 特此公告。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6 日 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相关规定,上述补缴税款及滞纳金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前期财务 数据追溯调整。公司补缴上述税款及滞纳金将计入 2024 年当期损益,预计将影 响公司 2024 年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