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花智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草案)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至少三名非执行董事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具备专业资格[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非执行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4][5] - 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与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联络,每年与审计师开会两次[8] - 审阅财务会计报告,提意见[10] - 提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建议,审核费用及条款[10] - 就职责范围内事项提审议意见,董事会未采纳应披露[11] - 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配合监事会监督审计活动[12] 审计工作安排 - 审计部门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并报告[13] - 督导审计部门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实施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12] 审计委员会会议 - 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17] - 召开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由主任委员主持[17]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半数以上通过[17] 其他 - 本制度自公司H股在港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实施[21]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