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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轮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及公司附条件回购股权的公告
002126银轮股份(002126)2024-11-22 17:41

定向发行 - 朗信电气定向发行股票价格为37.75元/股,发行数量不超5,827,810股,预计募资不超2.199998275亿元[2] - 发行后新增股东合计持有11.00%股权,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46.01%股权[3][46] - 发行前总股本47,137,200股,发行后总股本52,965,010股[15] 公司及相关方注册资本 - 朗信电气注册资本4713.72万元人民币[12] - 张家港暨阳创业注册资本46875万元人民币[5] - 张家港金创一号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5] - 安徽基石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7] - 马鞍山江东诗航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8] - 华文清能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9] - 宁波隆华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10] - 张家港沙洲湖创投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11] 业绩数据 - 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103,239.13,2024年1 - 6月为57,759.98[13] - 2023年度归母净利润为8,657.99,2024年1 - 6月为4,699.77[13] - 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09,841.37,2024年6月30日为116,952.86[13] - 2023年12月31日负债总额为75,615.75,2024年6月30日为79,795.68[13] - 2023年12月31日归母净资产为34,225.62,2024年6月30日为37,157.18[13] 股权结构变化 - 发行前浙江银轮机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1,541,700股,比例45.700%;发行后持股数不变,比例40.672%[14] - 发行前陆耀平持股11,963,400股,比例25.380%;发行后持股数不变,比例22.587%[14] 协议条款 - 公司单方违约致发行无法完成,向认购方支付10万元违约金[27] - 认购方未按时付款,逾期一天按认购款总额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逾期三十天公司有权终止协议,认购方支付10万元违约金[27] - 标的公司未在2025年12月31日前向北交所提交上市材料申请并被受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回购股份[30] - 标的公司未在2026年12月31日前在北交所成功上市,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回购股份,顺延后期限最迟不超2027年12月31日[31] - 股权回购价款计算方式为增资价款金额×(1 + 6%×增资款项到账之月至股权回购价款实际支付之月(不含回购价款实际支付之月)的月份数÷12) - 投资期内乙方收到的分红款[32] - 回购触发情形发生,甲方10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半年内可要求回购[33] - 甲方或指定主体收到乙方通知后三个月内支付股权回购价款,逾期按应付未付金额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33] - 补充协议第1条股份回购条款自标的公司成功向北交所提交上市材料申请之日起终止,特定情形恢复效力[34] - 本轮融资后,标的公司完成合格上市前,乙方按持股比例享有优先受让权及随售权[39] - 乙方所享权利不应劣于标的公司现有股东及本轮融资其他投资人,否则甲方应采取措施[40] - 补充协议第1条乙方特殊股东权利自标的公司成功向北交所提交上市材料申请之日起终止,特定情形恢复效力[41] - 补充协议生效需满足四个条件,以最后一个条件满足日为生效日[45] 资金用途 - 朗信电气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