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宏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邹志波)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非前十名自然人股东[5] -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不在前五名股东任职[7] -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证券期货犯罪刑事处罚或证监会行政处罚[9] - 最近三十六月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9] - 过往任职未因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被提请撤换且未满十二个月[11]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11] - 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11] -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知识,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5] - 会计专业人士需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5] 其他 - 独立董事候选人邹志波签署声明与承诺时间为2024年11月6日[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