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瑞股份: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制度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推动 ESG 职责履行,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7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 ESG 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环 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方面的责任和 义务,主要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公司治理的健全 和透明。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利益相关方,是指其利益可能受到公司决策或经营活动 影响的组织或个人,包括客户、股东(投资者)、供应商、债权人、员工、合作 伙伴、社区组织、相关政府与监管部门等。 第三章 ESG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十条 公司建立 ESG 管理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