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芝股份: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上海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一、《警示函》内容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陈焕雄、纪安康、陈睿: 经查,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芝股份"或"公 司")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987.24 万元,占公司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净利润的 29.92%,占最近一期(2022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 31.84%。公司未通过临时报告披露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仅通过 2023 年年度 报告进行了披露。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八 条第三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松芝股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 政监管措施。 公司董事长陈焕雄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 条第二款、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的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陈焕雄采取出具警示函的 行政监管措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票代码:002454 公司简称:松芝股份 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