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股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更新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更新后) 财务顾问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声 明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财务顾问")按照行业公认的业 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情 况和资料进行了核查,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所披露的内容出具核查意见,以供投资者和有关各方参考。 为此,本财务顾问特作出以下声明: 一、本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了尽职调查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信披露文 件内容与格式符合规定,并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二、本财务顾问有充分理由确信本次权益变动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 定,有充分理由确信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