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龙股份: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12月修订)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8]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8]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9] - 连续任职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9] 职务解除与补选 - 提前解除需披露理由依据[10]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0] 职权行使 - 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12] - 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3] 会议相关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职务[13] 工作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8]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10年[19]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0] 公司保障 - 指定部门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职[24] - 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24] - 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保存资料至少10年[24] - 专门委员会开会提前三日提供资料[24] 履职配合 - 相关人员配合独立董事,遇阻碍可报告[25] - 应披露信息未披露,独立董事可申请或报告[27] 费用与津贴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27]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27] - 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经股东大会通过并年报披露[27]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