洽洽食品: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 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