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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洽食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法律意见书
002557洽洽食品(002557)2024-11-29 20:19

致: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敬启者: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洽洽食品"或"公司")委托,指派本所陈杨律师、梁翔蓝律师(以下合称"本所律 师")作为公司特聘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 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15 号》")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就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 简称"本次可转债")回售相关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回售")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已对公司向本所提交的有关文件、资料进行了必要 的核查和验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关于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法律意见书 20SH3060005/DCY/cj/cm/D9 2 经本所律师核查,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9 月 21 日核发《关于核准洽洽食 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