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路钢构: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1月修订)
董事会构成与会议 - 公司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含二名独立董事[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4] - 七种情形下十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提前三日通知[5] 会议出席与决议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可建议撤换[6] - 董事会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董事本人出席方可举行[17] - 董事会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8] 专门委员会与文件保存 - 董事会根据需要设立四个专门委员会[11] - 董事会决议书面文件保存不少于10年[18] - 董事会会议记录由秘书永久保存[19] 关联交易与投资决策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以上、法人300万以上且占净资产0.5%以上为关联交易[16] - 六种情形对外投资超总资产50%提交股东大会,超10%经董事会审议[13][15] - 未达董事会权限的对外投资由总经理决策[15] 董事长相关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24]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人履职[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