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8月4日获批发行4001万股人民币普通股,8月25日在深交所上市[3] - 公司注册资本为54198.2637万元[7] - 公司发起人为6名,发起设立时认购股份总数为3.6亿股[14] - 公司股份总数为54198.2637万股,均为普通股[15] - 公司注册中文全称是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川恒股份,英文全称是Guizhou Chanhen Chemical Corporation [4][7] - 公司住所为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龙昌镇,邮政编码550505 [4][7] 公司经营与管理 - 公司经营范围涉及化工、肥料、电子材料等多领域[10] - 公司增加资本可采用公开发行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方式[19]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需董事会制订方案,经股东大会批准,购回股份注销并办理变更登记[20][21]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2] 股东权益与规定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6]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3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0]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41]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6]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71] -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71] 董事、监事与高管 - 董事、监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87] - 兼任总裁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88] - 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人数的比例不应低于1/3[93]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上市公司兼任[93]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70]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70]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80%[177]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40%[177]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20%[178] 公司变更与通知 - 公司合并应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96] - 公司分立应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97] - 公司减资应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98]
川恒股份:公司章程(202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