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道恩股份: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说明
002838道恩股份(002838)2024-11-11 23:06

经审慎判断,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 形。 特此说明。 1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 十条规定情形的说明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道恩股份"或"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山东道恩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 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 十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的情形说明如下: 参与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