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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嘉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002843泰嘉股份(002843)2024-10-21 18:39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一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2] 任职与解聘 - 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聘任时应同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17] - 特定情形下,董事会1个月内终止聘任[19] 任职时间要求 - 上市或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6个月内完成聘任[17][20] 职责与义务 - 负责信息披露等多项职责,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承担法律责任[9][22] 工作细则 - 经公司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