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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达: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
002845同兴达(002845)2024-11-25 18:29

回购方案 -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2.5亿元且不超过4亿元[3]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21.56元/股[3] -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3] - 回购方案于2024年11月1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3] - 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5] - 若36个月内未用于前述用途,未授予或转让的股份将依法注销[6] 资金与股份测算 - 华夏银行提供2.8亿元专项贷款用于股票回购,贷款期限最长一年[3] - 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约1855.29万股,约占总股本5.66%[10] - 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约1159.55万股,约占总股本3.54%[10] - 按最高回购金额上限4亿元测算,回购资金占总资产4.27%,占所有者权益14.55%,占流动资产6.33%[19] 人员情况 - 董事等相关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决议前六个月内无买卖股份情况,无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21] - 董事等相关人员在回购期间及未来三个月、六个月尚无增减持计划[21][22] 风险提示 - 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计划可能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30] - 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因方案未通过审议、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30] - 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决定终止回购方案[30] - 发生重大事项、董事会决定终止或公司不符合回购条件,回购方案可能无法实施[30] 其他 -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15] - 公司将按规定在回购期间及时披露回购进展情况[28][29] - 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实施[30] - 公司将根据回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0] - 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