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氏股份: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法律意见书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 - 2020年6月24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发行议案[6] - 2020年7月13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议案[6] - 2020年8月19日董事会明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7] - 2020年12月25日深交所上市委审议通过发行事项[8] - 2021年2月9日收到证监会同意发行注册批复[8] - 2021年4月21日9297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9] 募集资金使用变更 - 2024年12月13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变更议案[11] - 2024年12月30日债券持有人会议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议案[11] 回售情况 - 可转换公司债券已符合回售条件[12][13] - 尚需履行回售公告和回售结果公告程序[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