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丰股份: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兆丰 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丰股份"或"公司")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兆丰股份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 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兆丰股份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 况下,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1、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46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