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精研科技:公司章程
300709精研科技(300709)2024-11-25 18:3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10月19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2200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18607.6681万元,股份总数为18607.6681万股[6][12] - 公司住所为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棕榈路59号[6] 股东与股权 - 发起人王明喜、史娟华、钱叶军分别认购19316880股、7326000股、5464800股,持股比例29.268%、11.10%、8.28%[11] - 公司发行股票每股面值1元[10]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7] 股份交易限制 - 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7]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6个月内反向交易,收益归公司[18] 公司决策与治理 - 股东会审议重大资产交易、担保等事项有金额和比例要求[29][31][33]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5]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行使多项职权[7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10] - 公司每年现金分红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5%[117]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21][122]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