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科激光:锐科激光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12月5日15:00召开现场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多个时段[8]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代理人6名,持股242,852,926股,占比42.9964%[9] - 参加网络投票股东379名,代表股份22,055,287股,占比3.9048%[10]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制订公司董事长2024年年度考核表的议案》同意占比99.1504%[17] - 《关于公司拟与黄石相关方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占比99.8614%[18] - 《关于公司与黄石相关方签署〈项目补充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占比99.8619%[18] 董事选举结果 - 赵纯祥、李安安、马泳当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2][23] - 赵纯祥获中小投资者股东得票占比54.3871%[22] - 李安安获中小投资者股东得票占比53.9735%[22] - 马泳获中小投资者股东得票占比56.0263%[23] 律师意见 - 信达律师认为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24][25] - 信达律师认为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规定[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