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特达因: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成安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刘成安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 被提名人承诺参加培训并取得深交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3]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和任职符合规定[8] - 被提名人近三十六个月未受相关谴责批评[10] -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公司数量及任期合规[11] 提名人责任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承担法律责任[12] - 若被提名人不符任职情形,提名人将处理[12]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刘成安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 被提名人承诺参加培训并取得深交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3]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和任职符合规定[8] - 被提名人近三十六个月未受相关谴责批评[10] -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公司数量及任期合规[11] 提名人责任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承担法律责任[12] - 若被提名人不符任职情形,提名人将处理[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