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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钢股份:《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12月修订)》
000959首钢股份(000959)2024-12-10 16:5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9年7月27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3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2] - 公司注册资本为7773981020元[3] - 公司发起人为首钢集团有限公司,1999年以经营性资产出资认购196000万股[8] - 公司股份总数为7773981020股,均为普通股[8]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要求[12] - 公司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种类股份总数的25%[14] - 公司董监高所持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4] - 公司董监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14]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19]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0]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26] - 公司多项担保情形须经股东大会审议[26] - 股东大会审议为股东等担保议案时,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2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3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获授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以内的资产运作权限[27] - 董事会由七至十一名董事组成,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应占多数[71]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74] 独立董事相关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1/3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1]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64] 总经理相关 -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86] - 总经理有公司当期净资产5%以内资产运作权限[86]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五至九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98] -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应在召开10日前通知[99]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等[103]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4]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母公司和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30%[105] 公司变更与解散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按规定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21][122]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