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股份: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首钢股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会议信息 -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2月11日发布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4] - 现场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在首钢陶楼二层第一会议室召开[5] 参会情况 -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343人,代表股份6,489,604,1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4785%[7] 议案表决 - 《关于修改章程的议案》同意6,482,709,178股,占99.8938%,反对5,236,000股,占0.0807%[9] - 《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6,483,674,778股,占99.9086%,反对4,685,700股,占0.0722%[10] -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议案》同意2,062,346,378股,占99.6864%,反对6,255,200股,占0.3024%[11] - 《关于签署管理服务协议的议案》同意2,062,349,234股,占99.686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