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瑞新材:监事会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 --- 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 见如下: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 法》《上市规则》等文件及《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 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