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修订 - 2024年12月11日公司通过《内部审计制度》修订,尚需股东会审议[2] 审计委员会 - 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且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7] - 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审计部计划和报告,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内审情况[10] 审计部工作安排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内审计划执行及问题[11] - 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下年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报[11] - 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货币资金内控制度[12] - 每半年至少审计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2] - 每季度与审计委员会开会,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审报告[19] - 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8] 审计工作相关 - 内部审计范围包括财务、内控和专项审计[16] - 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保存10年[13] - 工作权限包括要求报送资料、检查实物等[13] 审查重点 - 内部控制审查重点包括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等[18] - 审计对外投资关注审批程序、合同履行等[19] - 审计购买和出售资产关注审批程序、资产运营状况等[20] - 审计对外担保关注审批程序、担保风险等[21] - 业绩快报披露前审计,关注是否遵守准则、会计政策等[23] - 审查信息披露制度,关注制度制定、重大信息范围等[23] 其他制度 - 将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指标,建立责任追究机制[25] - 审计委员会出具年度内控自评报告,董事会形成决议[27] - 部分事项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7] - 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8]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无保留结论鉴证报告,董事会、监事会做专项说明[29] - 年度报告披露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控相关报告[29] - 建立审计部激励约束机制,监督考核审计人员工作[31] - 违反制度的单位或个人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31]
迪尔化工:内部审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