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泰新能:舆情管理制度
制度审议 - 2024年12月25日公司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2] 组织架构 - 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秘任副组长[6] 信息采集 - 舆情信息采集设在董秘办,涵盖官网、公众号等载体[6][7] 舆情分类与处理 - 舆情分重大和一般,处理原则明确[9][10] - 一般舆情董秘办处置,重大舆情工作组决策[13] 保密与施行 - 相关人员对舆情负有保密义务[16][1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9]
制度审议 - 2024年12月25日公司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2] 组织架构 - 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秘任副组长[6] 信息采集 - 舆情信息采集设在董秘办,涵盖官网、公众号等载体[6][7] 舆情分类与处理 - 舆情分重大和一般,处理原则明确[9][10] - 一般舆情董秘办处置,重大舆情工作组决策[13] 保密与施行 - 相关人员对舆情负有保密义务[16][1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