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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杰科技(836149) - 公司章程
836149旭杰科技(836149)2025-01-27 00:0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501.56万元[7] - 公司股份总数为7,501.56万股,均为普通股[14] - 公司发行的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15] 股权结构 -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持股总数为15,000,000股,丁杰持股5,626,500股,占比37.51%;丁强持股5,520,000股,占比36.80%;何群持股636,000股,占比4.24%等[13] 股份转让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0] - 公司控股股东等相关主体持有或控制的公开发行前股份,自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20] - 公司董事等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0] 股票买卖限制 - 董事等人员在公司年度报告等公告前30日或10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22] - 控股股东等在公司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22] 股东权益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要求查阅公司相关材料[26]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1年内未行使撤销权则消灭[2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有权书面请求相关机构诉讼或自己直接诉讼[29] 股东质押与报告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1] - 通过接受委托或信托等持有或控制股份达5%以上的股东或实控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34] 股东会决策事项 - 股东会决定购买、出售资产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交易[36] - 股东会决定与关联方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的关联交易[36]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7]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4]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的2/3等情形,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4] 股东会通知与变更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变更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召集人应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47] 股东会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64]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64]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77]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84][89] - 董事会由5 - 9名董事组成[89] 董事会决策事项 - 董事会审议购买、出售资产事项,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9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由董事会审议[92] 董事会召开规定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94] 监事会相关规定 - 监事任期每届为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106]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1名[109]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每会计年度前六个月结束后60日以内编制中期财务报告,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120日以内编制年度财务报告[113]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13] 会计师事务所聘用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20] 公司合并、分立与减资 - 公司合并应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27] - 公司分立应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27]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29]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1] - 董事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132] 章程相关 - 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47] - 章程附件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147] - 章程经股东会通过后生效,需及时报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147][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