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本与注册资本 - 2003年3月10日发行10,000万股A股,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7] - 公司注册资本为8,712,263,805元,实收资本8,712,263,805元[7] - 2004年6月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5,000万股,转增后注册资本为30,000万元[15] - 2006年12月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总股本增加到3.04亿股,注册资本为30,400万元[15] - 2012年5月以未分配利润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4,320万元,转增后注册资本为54,720万元[15] - 2013年12月非公开发行股份463,366,336股,发行后股本增至1,509,866,336股[15] - 2014年10月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1,509,866,336股,转增后注册资本为3,019,732,672元[15] - 2017年10月非公开发行股份590,792,838股,发行后股本增至3,610,525,510股[15] - 2020年2月向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94,800,000股,发行后股本增至3,705,325,510股[16] 股份限制与股东权益 - 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5]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查阅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提起诉讼[31]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股份质押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32]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0] - 董事人数不足董事会规定人数2/3等情形下,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0][4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召开临时股东会[4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9]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0]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一[81] -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可根据需要设副董事长一至两名[8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8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1/2以上的独立董事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和主持[87]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七名监事组成,设主席一名,可设副主席一名[99] -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不少于三人[99]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00]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106] - 公司在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106] - 公司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务会计报告[106]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7] - 最近三个连续年度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9] 公司合并与解散 - 公司与其持股90%以上的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不需经股东会决议;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的,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24] - 持有公司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29] 子公司持股 - 公司对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142] - 公司对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100%[142] - 公司对四川川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99.0609%[142] - 公司对四川路桥盛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142] - 公司对四川省铁路建设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1%[142] - 公司对四川蜀道养护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142] - 公司对四川智能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0%[142] - 公司对四川高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142]
四川路桥(600039) - 四川路桥公司章程(2025年1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