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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600256) -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600256广汇能源(600256)2025-01-08 00:00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经济行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 往来,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 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 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 权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 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所界定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 关联自然人。但公司控股子公司除外。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