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蓝环境(600323) -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委托理财产品要求 - 委托理财资金为闲置资金,须为不超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4] 交易审议规则 - 单次交易成交金额超500万元,应经董事会审议[7] - 连续12个月委托理财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经董事会审议[7] - 单次或连续12个月委托理财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应经董事会审议[7] - 单次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以上,除董事会审议外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 - 连续12个月委托理财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除董事会审议外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 - 单次或连续12个月委托理财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除董事会审议外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 汇报机制 - 财务部每月向公司报告委托理财情况,异常情况及时报告[12] - 公司建立委托理财定期汇报机制,财务部每月向经营管理层报告实施及收益情况[18] - 委托理财业务出现理财产品募集失败等情形,财务部应及时报告[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