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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洲交通(600368) - 五洲交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600368五洲交通(600368)2025-01-11 00:00

会议召集 - 董事会应在提议或收到提议30日内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15日前发出[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持有人可书面提议召开[12] - 董事会或受托管理人未履职,该类持有人有权公告发通知[12] - 会议由董事会或可转债受托管理人负责召集[10] 会议变更与登记 - 因不可抗力变更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5个交易日公告[13] - 债权登记日不得早于会议召开日期前10日,不得晚于前3日[14] 持有人权利义务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按约定转股、行使回售权等[5] - 需遵守发行条款、缴纳认购资金等义务[6] 会议权限与议案 - 会议权限包括对公司变更募集说明书方案等事项作决议[8] - 单独或合并代表持有10%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持有人有权提临时议案[19] 会议主持与出席 - 董事长和授权董事均未能主持,由出席会议债券持有人选举主持人[23] - 应要求公司应委派董监高出席会议[23] 表决权与决议 - 每一张未偿还债券拥有一票表决权[27] - 特定债券持有人无表决权,其所代表债券张数不计入出席张数[28] - 会议决议须经出席会议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29] 决议执行与公告 - 会议作出决议后二个工作日内董事会公告并执行[31] - 公告应列明会议召开日期、时间等多项信息[31] 会议记录与保管 - 会议记录应记载会议时间、出席人员等内容[32] - 会议记录等文件资料由董事会保管十年[32] 其他规定 - 召集人应保证会议连续进行直至形成最终决议[33] - 特殊原因致会议异常应尽快恢复或终止并公告[34] - 董事会应执行决议并督促落实[34] - 公告事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公告[36] - 对会议争议应在公司住所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36]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自本次可转债发行日起生效[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