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股份(600429) - 三元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非独 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公司董事会 负责。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公司董事会批准产 生。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本工作细则第五条至第七条规定补足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