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股份(600429) - 三元股份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上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六条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第七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 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专门委员会,独立董 事应在委员会成员中占二分之一及以上的比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行为,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北京三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