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3年1月8日获批发行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月23日在上交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1183715018元[6] - 公司股份总数为1183715018股,均为普通股[14] 股份相关规定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三)、(五)、(六)项情形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0]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23] - 董监高所持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3] - 董监高、持股5%以上股东违规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23]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35] - 持股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9] 交易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指标占公司相关经审计数据50%以上且满足一定绝对金额需审议[33]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议[33]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审议[34] - 单笔贷款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以上需审议[34]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5] - 董事人数不足6人等情形发生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6]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时,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6]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2]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1/2[7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83]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94]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2名,比例不低于1/3[113]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14]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18]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9] 现金分红政策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123]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40%[124]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20%[124] 会计师事务所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37] - 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15天通知[138] 公司变更与解散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在决议作出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47][148][149] - 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53] - 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153]
亿晶光电(600537) -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