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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园股份(600655) -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600655豫园股份(600655)2025-02-18 18:01

业绩总结 - 2023年营业收入5,814,692.09万元,2022年为5,011,796.98万元,2021年为5,106,310.89万元[6]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406.49万元,2022年为382,588.70万元,2021年为386,059.20万元[6] - 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632,696.61万元,2022年末为3,567,482.78万元,2021年末为3,426,419.10万元[6] - 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0.521元/股,2022年为0.990元/股,2021年为0.996元/股[6] - 202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625%,2022年为10.853%,2021年为10.8%[6] 激励计划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不超268.00万股,占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3,894,331,613股的0.069%[4][10] - 激励对象共16人,占2023年12月31日在册员工总人数14,869人的0.11%[14] - 董事长黄震获授限制性股票41.10万股,占限制性股票总量的15.34%,占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011%[15]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91元/股[20] - 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22] - 2025 - 2027年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各年增长率目标分别不低于5%、10%、15%[32] 费用与影响 - 公司授予268.00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确认的总费用预计为731.64万元,2025 - 2028年需摊销的费用分别为365.82万元、246.64万元、104.42万元、14.77万元[85] - 公司初步估计不考虑激励计划刺激作用,限制性股票费用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影响但程度不大[86] - 若考虑激励计划正向作用,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费用增加[86] 其他规定 -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10][16] - 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公司股票累计不超公司股本总额的1%[10][15][1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25] -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将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5] - 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27][28] -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需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29] - 本计划有效期自授予日起至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止,最长不超48个月[36] - 授予日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须为交易日,且需在60日内完成授予等工作[37] -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等期间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38] - 股东大会对股权激励计划表决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票的2/3以上通过[56] - 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成就之日起60日内完成授予等程序[57] - 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授予等工作,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股权激励计划[58] - 如董事和高管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6个月内减持,推迟至最后一笔减持交易之日起6个月后授予[58] - 公司应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及时披露实施情况公告[59] - 公司具有对本计划的解释和执行权,可回购未达条件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61] - 公司不为激励对象获取限制性股票提供财务资助[61]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3] -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担保或偿债[63] -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前变更计划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后变更一般需股东大会决定[67] - 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决议的,自决议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股权激励计划[68]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情况,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71] - 激励对象达到国家和公司规定的年龄退休而离职,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71] - 激励对象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并酌情补偿[73] - 激励对象主动离职等情况,董事会可决定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并由公司回购注销,严重时可要求赔偿[73] - 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时,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P0÷(1+n)[76] - 缩股时,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P0÷n[77] - 配股时,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P0×(P1+P2×n)÷[P1×(1+n)][77] - 每股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公允价值为每股2.73元(假设授予日市场价格为2025年2月18日收盘价每股5.64元)[84] - 公告《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附件[87] - 公告日期为2025年2月19日[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