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中药业(600750) - 江中药业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业绩目标 - 2023年投入资本回报率不低于15.42%,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2%,研发投入强度不低于3.90%[8] - 2025 - 2027年投入资本回报率均不低于15.42%,归母净利润年复合增长率均不低于12%,研发投入强度逐年递增[9][10] 考核规则 - 激励对象授予上一年度绩效考核80分及以上可被授予[8] - 2025 - 2027年分年度考核,每年一次[8][16][17] - 考核结果90分及以上全解除,80(含) - 90分解除80%,80分以下取消[13] 管理实施 - 董事会执行管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人力部实施[6][7] 其他规定 - 未达业绩目标对应股票不得解除限售[11] - 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5个工作日内申诉[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