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控股(601155)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连军)
独立董事提名 - 新城控股提名李连军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要求 - 需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等相关工作经验[1] - 特定股东及亲属、近12个月有不独立情形人员不符合要求[2][3] - 近36个月受处罚或谴责的候选人有不良记录[3] 合规情况 - 被提名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4] - 在新城控股连续任职未超六年[4] 声明时间 - 提名人声明时间为2025年2月19日[5]
独立董事提名 - 新城控股提名李连军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要求 - 需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等相关工作经验[1] - 特定股东及亲属、近12个月有不独立情形人员不符合要求[2][3] - 近36个月受处罚或谴责的候选人有不良记录[3] 合规情况 - 被提名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4] - 在新城控股连续任职未超六年[4] 声明时间 - 提名人声明时间为2025年2月19日[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