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修订 - 公司拟修订《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补充法定代表人产生、变更办法等条款[5] - 《公司章程》中的“股东大会”统一修订为“股东会”[32] 股东与股东会 - 降低临时提案权股东的持股比例,审议批准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比例从3%降至1%的股东提案[6][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6][40] - 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15]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或少于章程要求数额的2/3、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的1/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10%以上的股东要求时,董事会应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5][39][4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7][41] 董事与董事会 - 公司董事会由7至13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至2人,可设职工董事1人[24] - 董事任期为3年,董事长、副董事长任期为3年,均可连选连任[18] - 董事会决议中部分事项须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同意,“财务资助”和“对外担保”事项有特殊表决要求,其余可由过半数董事表决同意[25][47] - 独立董事需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有任职禁止条件,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9][21] 监事会 - 监事会由3至5人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26] - 监事会主席由监事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选举或罢免[27] 高管任职 - 有犯罪、破产清算、违法吊销执照等相关情况未逾规定年限不得担任公司高管[27] 财务与分红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27][28] - 公司经股东会决议将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28] - 公司调整现金分红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9] 公司合并、分立与解散 - 公司合并、分立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30] - 债权人有相应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期限[30]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10日内公示,清算组有通知债权人及公告等相关规定[31] 规则修订 - 拟对《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名称修订为《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35][38] - 存在修订《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在章程修订基础上对相关条款修订[42][43]
中国中车(601766) - 中国中车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