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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河(601881)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执行委员会授权方案
601881中国银河(601881)2025-02-17 18:15

投资与退出限制 - 年度股权投资、退出总额分别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单次不超5亿元,对子公司及联营/合营公司首次投资不超1亿元[1] - 对私募股权基金新增新设单笔认缴或实际出资(孰高)、基金份额处置金额不超5亿元,年度累计不超15亿元[13] - 直接股权投资单项单次投资、处置金额不超5亿元,年度累计不超15亿元[13] - 直接股权投资及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余额合计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13] 资产购置与处置 - 年度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其他资产总额不超净资产的1%,单项技术系统购置不超0.5亿元,单项固定资产购置不超0.8亿元[3] - 年度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总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单笔不超0.5亿元[3] 资产核销 - 债权、股权资产年度核销总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单笔不超0.3亿元[4] - 其他资产年度核销总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2%,单笔不超0.1亿元[4] 其他事项 - 单个民事纠纷案件协议赔偿支出不超1000万元,授权执行委员会审批[12] - 年度用工计划报董事会审议,授权执行委员会按批准计划执行[10] - 授权方案需董事会特别决议通过后实施[18] - 授权方案有效期自董事会通过至新授权,未重新授权则继续有效[18][19] - 特别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通过至事项完成[19] - 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另有规定按规定执行[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