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和磁材(603072) -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包头天 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和磁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 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使用和确保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公司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 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 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六)投资期限 上述投资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 万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