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生力(60333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大程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五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 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并应由董事会按照发 行申请文件所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组织募集资金的使用工作。 第六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 "募集资金专户")的方式对募集资金实行集中存放和集中管理。公司设立募集 资金专户事宜由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认为募集资金的数额较大且根据投资项目 的信贷安排确有必要在一家以上商业银行开设专用账户的,经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