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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然气(603393) -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603393新天然气(603393)2025-01-07 00:00

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 8 号华润大厦 20 层 邮编:100005 电话:(86-10) 85191300 传真:(86-10) 85191350 junhebj@junhe.com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贵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 次股东大会")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 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以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 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相关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合法性发表意 见。本法律意见书仅 ...